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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的一些财税知识

发布时间:2021/10/15 丨 文章来源: 丨 浏览次数:

最近贵阳代理记账公司接到很多老板咨询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的一些财税知识,以下是贵阳代理记账公司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这里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所有销售额。

二、小规模增值税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

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

2、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不是按营业收入的25%收,而是按利润(应税所得额)25%征收.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对这些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贵阳代理记账公司。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3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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